女檢座林怡君:全案就是「良心」二字
台北地院審理扁家相關弊案在28日提訊陳水扁進行言詞辯論程序,檢察官林怡君火力全開,引經據典痛批扁曾貴為總統,卻作出違法犯紀的事;她表示,陳水扁老是希望法官審理此案要憑良心,但全案就是「良心」這兩個字。
前總統陳水扁所涉四大弊案一審進入尾聲,北院本週陸續進行蔡銘哲、吳淑珍、陳扁、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等人的言詞辯論程序,其中又以扁珍兩人最受矚目。
上午庭訊一開始,審判長蔡守訓針對提示卷證部分訊問陳水扁,但扁仍保持緘默不說話,進行到言詞辯論部分,由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怡君論告,一開始檢方就引 用宋太宗趙匡胤「戒石銘」十六字箴言,也就是「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難欺」,痛批陳水扁曾貴為國家領導人,卻作出違法犯紀的事。
檢方表示,陳水扁老是希望法官審理此案要憑良心,但全案就在於「良心」兩字。林怡君說,全台灣民眾都為扁案上了寶貴的一課,包括二次金改及機密外交弊案等,也都成為國際焦點。
林怡君還說,政黨輪替後,原本以為台灣將進入民主新紀元,曾幾何時,說某人像陳水扁,竟然成了罵人的話。聽到檢方重砲批抨擊,阿扁臉上看不出有任何表情,繼續看著他的筆記,等輪到他陳述時再反擊,為自己爭取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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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扁迷”的良心一場教訓
公訴主任檢察官林勤綱官進行論告時表示,30年前曾與陳水扁一起為台灣的異議運動打拚,當時扁已是有成功事業的律師,大可不必淌渾水,因為這對自己與家人都是犧牲,如果為了要改革體制而進入體制,會影響改革者自身靈魂的純潔度,這比對身體的傷害還可怕。
林勤綱承認扁在這當中受的犧牲最大、最深,也最值得疼惜。但他也表示,台北地檢署雖不能否認扁對台灣民主的巨大貢獻,也無法掩飾扁曾經懷抱理想、 不惜犧牲的精神,但也無法迴避扁在本案中有違法犯意的事實;他無法隱匿扁對於洗錢案知情,無法隱藏扁妻吳淑珍說海外匯款,是要自己所用的事實。
林勤綱在論告中並提醒扁,過去兩人曾一起抗爭,反對國庫通黨庫、國產通家產的醜陋,他質疑扁若忘了原先認知的尺度,為什麼在案發後,還要虛構南線專案、召集幕僚討論責任分攤,並將案件卷證核定為機密,「如果你坦蕩蕩,何致於此?」
林勤綱強調,任何一個人不管為了自己認為多高尚的政治動機,都沒有理由去做出侵犯他人、侵犯法律的行為,他勸扁只要立即勇於面對自己所做的錯誤,那麼所有的過錯都可以被矯正。
林勤綱還提及陳水扁的《台灣十字架》說,「親愛的朋友,請原諒我必須釘死你的過犯,以彰顯那些你曾經用你一生去樹立起來的美好價值」。
林勤綱並反駁外界辦綠不辦藍的說法,他舉扁曾經表示,不惜動搖國本也要辦到底的拉法葉案為例,指貪腐不只應不惜動搖國本來辦到底,貪腐本身就會蛀蝕國本,他也說,若辦藍也辦綠的理想有待努力,北檢願受督責。
林勤綱邊哭邊說了一個多小時,由發檢察官職權是要控訴被告有罪,但公訴主任卻有如此戲劇性發展,引起關注與討論,有人擔心檢座一哭,是否會影響法官的判決,也有人認為,林勤綱必然是對扁的轉變很感歎才會掉涙。
「要以本案作為改變歷史傳統錯誤的起點,樹立明昭炯戒的里程碑;還是要以本案作為從此徹底肯定腐敗、容忍腐敗,使腐敗合理化的大門?」——林勤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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