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February 11, 2010

遲來的公正


當年在扁政權裡耀武揚威的三小丑: “一連終於要面對社會審判了

監察院今天 (2/11/2010)10票對2票,通過彈劾前新聞局長謝志偉。監委指出,謝志偉違法動用第二預備金,為特定政黨大肆宣傳入聯公投,違反預算法相關規定,將請審計部追討違法支出。

監察院也通過糾正行政院、新聞局、行政院主計處、體委會。監院指出,新聞局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宣傳入聯,明顯失當,而且未審核就支出、支出後才補填請購單、消化預算、職能分工不當;主計處草率簽擬且違法同意新聞局兩度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

彈劾謝志偉提案是由監委馬秀如、馬以工提出。馬秀如說,將把此案移給審計部按規定處理,「審計部對違法的支出是要去追討的,相信審計部會向單位追討,單位再去跟個人追討」

馬秀如提入聯公投案以及政府申請動用第二預備金的時間對照表並指出,96919日特定政黨中執委葉菊蘭在中執會要求入聯公投連署書要達200萬份,緊 接著,1022日新聞局就申請動用第二預備金,並於97218日再度申請動用第二預備金,兩次共計使用新台幣4500 餘萬元。

馬以工指出,謝志偉接受監委約詢時也稱「政黨和政府的議案要分開」,但監委調查結果是「沒有分開」。新聞局根本沒有考量聯合國大會是在9月份召開,竟然在 97322日入聯公投投票日前,就把大部分文宣經費花光,因此「文宣目的究竟是在推動政府的入聯政策,或者是特定政黨的公投議題,已經十分明確」。

馬秀如表示,彈劾謝志偉主要是因為他兩度動用第二預備金程序不合法,依規定必須是「因應政事臨時需要」,才可以動支第二預備金,入聯政策推行已久,根本就不是臨時新增的業務計劃

馬秀如並出示相關公文說,謝志偉新聞局的同僚試圖阻擋謝志偉,包括主計人員希望「依預算編列內容執行」、當時的新聞局副局長易榮宗認「一般民主國家,絕少以政府公務預算,購買媒體廣告的方式為之」

馬秀如表示,謝志偉接受監委約詢時特別強調,公投入聯與入聯政策有明顯區分,若同仁有跨越這條線,他要負監督不周的責任,但根據監委調查,謝志偉的責任不只是監督,他其實是主要決策、負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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