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ugust 12, 2009

政客腐敗 人民何辜


[轉自聯合報黃石城/前行政院政務委員(台北市)]


莫拉克颱風帶來嚴重水患,造成無數同胞生命財產的損失,遍野哀鴻,吾民何辜?老天無眼,罪魁禍首是那些長期享受權力傲慢的政客,為何不找那些天天吃香喝辣的政客,偏偏要找無辜善良的弱勢老百姓算帳呢?太不公道了。


台灣數十年來在幫派式政黨統治下,對國家整體建設計劃從不著墨,而政府高官大部是酬庸或金主利害關係始能充任,數十年死豬占墊的虛耗空轉,才導致今日大自然的反撲,亦即天公來驗收政黨和政客的腐敗和責任。這次大災難與其說是天災,不如說是人禍。


造成這次天災,主要是政黨和政客無誠意未用心建設台灣,只是嘴巴建設,騙選票而已,均是炒短線的點綴建設:


一、無整體規劃、系統建設:中央政府對台灣迄無整體規劃、系統建設計劃,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零碎的建設,造成地方政府各自為政,無銜接、無連貫,沒有系統建設,自難發揮防治災害功能。

二、分贓建設:既無整體規劃系統建設,才有分贓的機會,如中央排水經費撥下地方,地方官員和民代虎視眈眈,難得有塊肥肉怎可輕易放棄?因此他們分贓解決, 如分贓不均,工程就無法發包,如此不是工程拖延發包,便是偷工減料,工程品質出問題。今數不盡的蚊子館,也是分贓建設而來的。

三、選票建設:政黨或政客為討好某地區的選民或爭取該區選票的建設,此種建設無法與整體建設配合,一逢水災,問題無窮。

四、人情建設:面子建設、特權建設,完全與整體建設無法銜接,是一種破壞建設。

五、還有抵銷建設,山地濫墾濫伐,不法砂石場的存在,政府公權力全破功,這些大部是特權和民代把持控制,官員不敢得罪。斷橋、崩山與不法砂石場掏空河床有相當關係。


上述五點重要缺失,政府如無法解決,災害將陸續而來,甚至比莫拉克更大的災害降臨,非高層空口嚼舌的口水所能防堵的。其次,高層官員勘災,應有本事針對災 害問題當場解決,不是只有去握握手、做做秀或觀光災區而來。高層官員如無本事當場解決問題,最好別去,災民已學聰明了,隨時會惡言相嗆,會很難看的。


Big Eagle 附註: 自八七水災後台灣屢次叫喊要管制山地濫伐, 以防止土石流危害社區, 卻無嚴格執行. 請立法院面對這項, 制定法案由司法院嚴厲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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