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12, 2010

由王清峰部長辭職論廢除死刑

前天,我因接受香港大學名譽博士學位前來香港,昨晨在港獲知法務部長王清峰,因主張廢除死刑而請辭下台,不禁有感。

關於死刑的存廢,多少年來社會各界的看法,見仁見智,各執所是。人道主義者,主張廢除死刑。當然,死刑雖免,活罪也是難受;用活罪代替死刑,也不能不算是 一種懲罰。只是站在佛教善惡業報的觀點,所謂善和惡,中間的地帶,還是有很多討論的空間。

所謂死刑,它是對於受刑人所作惡事的懲罰。然而一個人做了什麼樣的惡事,應該被處以什麼樣的刑責,兩者之間也要符合對等的原則,才有所謂的公平、公正;如 果為了懲惡罰錯,一概以死刑來處理,也非究竟。

例如,我在童年的時候,看到有人被蚊子叮咬,即刻就一巴掌把蚊子打得粉身碎骨。我覺得人類對蚊子的刑罰,未免過重!因為牠只吸你一滴血,罪不致死,你卻要 牠用一條命來報償,實在是太過嚴苛了。所以我過去的童心,就跟蚊子開個玩笑,牠來叮我的手臂,我就把手臂的肌肉夾緊,箝住蚊子的嘴,牠就無法飛走,我再用 手去碰牠,牠就恐慌、畏懼,牠也無可奈何。大概一、二分鐘之後,我還是把牠放了,我覺得已經給牠應有的懲罰了。這是我童年時對於賞罰平衡的觀念。

記得廿多年前,蔣經國先生主政的時代,在台北街頭發生過一起飛車搶案,一位機車騎士搶了一位婦女的數萬元。蔣經國先生聞後大怒,二、三天內就把這名年輕人 判處死刑槍決。這樣的案例實在有失公平,因為基本上,一條生命不是數萬元的價值。雖然蔣經國先生是為了台灣社會治安,希望藉此以儆效尤。但後來台灣的搶劫 案件並沒有減少,反而死刑的殺戮愈多,鋌而走險的人也為數增加,可見死刑並不能完全嚇阻犯罪的發生。

不過,「亂世用重典」雖然不一定能收到遏阻犯罪的效果,但廢除死刑,在佛教的因果法則上,也是無法成立的,因為「如是因,招感如是果」,造因不受果報,也 是於理不合。因此,我們可以希望減少死刑,儘量不用死刑,而改用其他方法來代替死刑,但不主張廢除死刑。

我雖然大致贊同死刑不可以輕易動用,刑法也不一定都要人抵命,而可以採取關閉、隔離、苦役、勞工、改造、教育,何必一定要用死刑呢?

但是,有一些惡性重大的人,玩弄人命,逼人致死,甚至殺人無數。如此「有其因,必有其果」,如果全部廢除死刑,那麼許多被殺死的人難道就該死,而殺人者卻 該活?這都有失因果公平的道理。

說到因果,日本早期有位楠正成將軍,因受冤枉而被處死刑。受刑後在他的衣服上留下五個字:「非、理、法、權、天」。意思是說,「非」不能勝過「理」, 「理」不能勝過「法」,「法」不能勝過「權」,有權力的人可以改變法律,但是「權」卻無法勝過「天」,「天」就是因果的法則。

我們的社會,是依法律來維護社會秩序,法律對社會及大眾都是很重要的。然而在「非、理、法、權、天」五項之中,法律並不究竟,像心中的罪惡,法律無法制裁,內心的牢獄,法律也不能將之去除 ; 唯有在因果的理則之下,才有公平可言。

坦白說,在刑罰上,像過去台灣曾發生重大的白曉燕案、陸正案,死刑要用在殺人者死上,這才是符合因果的法則。如果其他的罪行,可以考慮其他的刑罰,不一定 以死刑來判決。以此意見,告知 於各方友道,在未來的司法裡面,能值得參考否?

2 comments:

Big Eagle said...

轉載JeenShen 的意見;

1.一切沒遇過的事,用假設來對真正親人遭受殺害(虐殺)的家屬,傷口灑鹽是最不道德的,是最卑劣的手段,就好像以前我面對別人的親人往生,我會說"節哀順變"一樣,是最殘忍的廢話.
你們這些高高在上的人,行行好,別再傷口灑鹽了.

2. 世界有一三九個國家沒有死刑,不知道這數字從何而來,我只知道有94個國家(領域)沒有死刑,包括我最愛提的海盜橫行的所羅門及綁架毒品貿易做很大的哥倫比亞,其中94個國家有多少是被歐洲強國以技術性的要求小國廢死刑的,不得而知.....歐洲很多是以宗教治國的....

3.佛教有些地方是可以吃肉的,稱為三淨肉,原因是農作不易,為了生存.可以宗教都可以因地制宜的,法律也是,為什麼別國做什麼我們做什麼?別的國家有通姦無罪的,跟不跟?有開放賭場的,跟不跟?有合法的色情業,跟不跟?...有一年,新加坡要對一個美國青年實施鞭刑,連美國總統都寫信要求不要執行,結果呢?新加坡只回了一句: 這是內政,...其他人道國家對新加坡做什麼制裁嗎?沒有,因為內政,新加坡至今廢了沒?沒有..因為新加坡大多數人民仍支持其存在.

4.死刑沒有人權?請問人權的定義在那裡?人權的標準在那裡?如第3點,每個國家每個社會都有其風俗民情,歐美那一套標準,套不上大多數的亞洲國家的.再說,李教授不也說:你的學生沒有一個願意被判死刑的,誰願意??所以死刑沒實施,就只是刑法上的一小段白底黑字,不會主動貼在你的身上.只有你去犯了他,而且目前台灣判死刑真的那麼簡單嗎?告訴我,這44個死刑犯那一個有可能是錯判的??有可能就好...

5.再談寬恕....昨天有一位網友提到這一點,我也相當認同,借花獻佛,..寬恕不是我們所有人有資格說的話,寬恕是受害家屬才有資格對加害者說的,...教宗只說了:「和平建築在正義之上,正義建築在寬恕之上」,他可沒說,寬恕之後就可以減輕法律制裁的...

再則受害家屬要求法律正義難道就不寬恕嗎?什麼叫不寬恕,很簡單,假設李教授你的妻兒被歹徒虐殺...假設喔...理性一下別生氣...然後你一氣之下也到歹徒家裡虐殺他的妻兒..這才叫不寬恕吧?

6.給高高再上的人奉勸一句,千萬不要再高姿態的對受害者家屬灑鹽了,你們真的最缺乏同理心與同情心的一群~

[原載於聯合報]

Big Eagle said...

Dreamer 說;

天才與白癡差不多。

以前在台灣讀書,後山有個明德精神病院,一大早可以聽到他們集體唱望春風,某一日經過學校操場,一大堆學生在唱三民主義歌,念頭一閃,學生和杜鵑也一樣。從那時起我不再唱那主意歌了。

有時候看人和猴子蹲在地上,和狗屁股坐在地上,遠遠看都一樣。那在舞台上唱歌跳舞的名星,也看起來像猴子要著,從那時起人生裡的色彩更加豐富了,也更懂的如何遊戲人間。

買了套資治通鑑,讀到秦將白起坑殺趙括四十萬大軍,病了一月,戎馬生涯如狗一檬,被秦贏政賜死,那韓信,岳飛,袁祟喚下場也跟狗一樣,心中感慨萬千!還是宋太祖聰明,長橋兵變黃龍袍加身。唐太宗夠狠,殺兄逼父,創造了唐代盛世,歷史以成敗論英雄,成王敗寇,兔死狗烹。

讀到管子牧民篇,「牧」是何意?人民是什麼?畜牲啊!

有人從坐小板凳,給大老板做翻譯起,當了台灣的老板了,狗性不改,碰到老美乖乖搖尾巴,我很乖!還到主人墓前下跪去哭,還是李登輝,連戰腦袋靈光。叫台灣百姓不要去造神!更好玩的,竟然穿起道袍,跑到孔子廟去跳八佾舞。孔老夫子何人也?二干多年統治階級給老百姓洗腦,要老百姓乖乖做奴才的聖狗啊!

又有人慈愛胸懷, 當了穿裙子的粉臉包青天, 竟然不為民除惡, 卻要給自已立貞節碑坊, 自願下地獄為惡魔服務. 婦人之仁匹夫之勇. 這年頭的台灣, 怪事特別多! 天要下雨, 娘要嫁人, 實在是管不著啊!

怎麼說?要讓人變成狗,從小多洗腦。要讓狗變成人,那是不可能!

霧裡看花, 看是美麗, 實看..... 民主是美夢! 統一是坐 SEESAW!

美國民主? 大概是天方夜談! 文明叢林穿著衣服玩耍猴子, 人吃人的遊戲! 美國人常常有 Double Standard. 對它有利的才叫民主, 損及它的利益全都不民主! 美國是資產階級控制的國家, 表面民主, 骨子裡不是那一回事.

至於中國大陸是野蠻叢林, 太子黨和黑道掛鉤主事, 有錢有勢的都是共產黨高幹子弟, 搞官倒走私貪污全都是那伙人. 民主沒有人在乎? 大家向錢看, 人太多像糞坑裡的蛆蛆, 死幾個沒人在乎!